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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变更劳动合同?

□来自:(2005-01-18)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无法履行时,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对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增加或取消的法律行为。 
 
   当事人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时间必须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从实际情况看,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1)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的;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废止,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无法全面履行需要修改的; 
 
 (3)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依据政府有关决定,致使生产经营管理发生重大变化的; 
 
 (4)用人单位严重亏损,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 
 
 (5)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如身体、技能等发生变化,无法履行原来劳动合同的约定的。 
 
 

稿件来源:中国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监测中心

 

消息来源/(2005-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