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劳动保障网

 

田成平:社会保险法立法时机成熟 将推进立法进程

□来自:(2007-09-24)  

  

 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刘铮、汪恩民)劳动保障部部长田成平22日表示,社会保险法立法时机已经成熟,当前要进一步推进社会保险法立法进程。

  田成平在中国社会保障论坛上表示,当前我国社会保险等重要法律还未制定,社会保障实际工作中缺少法律依据或可依据的法律层次不够。经过多年探索,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将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上升为法律的时机已经成熟。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郜风涛在论坛上介绍说,目前正在制定的社会保险法将规范社会保险的不同险种、人员适用,以及基金的征收、管理、运营和监督等,将尽快提请人大审议。

  郜风涛指出,社会保险法立法将遵循以下原则: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为改革留有余地;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突出注重公平;立足国情与借鉴外国经验相结合。

  对目前难以作出明确规定的养老、医疗保险的具体模式、费率、统筹层次、待遇标准等,郜风涛透露,社会保险法可暂不作规定或只作原则规定,有关具体规定通过制定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等加以解决。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此前在一次座谈会上曾表示,按照立法计划,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将审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法是社会领域的标志性立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一部良好的社会保险法是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定的稳定器和安全阀。

我国城乡各类居民都将逐步被纳入社保覆盖范围

  新华社北京9月22日电(刘铮、汪恩民)劳动保障部部长田成平22日表示,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逐步将城乡各类居民纳入覆盖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既统筹安排又区别对待,对城乡各类居民的社会保障作出制度安排。”田成平在中国社会保障论坛上说,我国农村养老保障制度滞后,缺医少药状况突出,多数地区基本停留在家庭保障;城市部分居民尚未纳入社保范围,社保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针对城乡二元结构状况,田成平表示,要充分考虑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差别,实施城乡不同的社会保障项目,体现社会保障水平的差异。针对人口流动和城市化趋势,制定城乡各类社会保障政策和标准逐步衔接配套的办法。当前的工作重点是:

  ——进一步完善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体系,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

  ——抓紧研究既符合农民工特点、又能与现行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办法,推动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

  ——鼓励和引导建立企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城镇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的困难集体企业和无工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办法;针对未能参加社会保险或即使参加了社会保险而生活依然贫困的城乡居民,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医疗救助制度。

  “通过我们的不懈努力,切实把提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过程转变为不断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把推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过程转变为不断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促进社会和谐的过程。”田成平强调。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消息来源/(2007-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