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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工作人员简章(金华市医疗社会保险处、金华市公费医疗办公室)

□来自:(2007-11-02)  

  

金华市医疗社会保险处(金华市公费医疗办公室)
招考工作人员简章
 
金华市医疗社会保险处(金华市公费医疗办公室)是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经办和管理工作。现因工作需要,经金华市人事局核准,向社会公开招考计算机专业和财务与会计专业工作人员各一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考范围、对象:要求户籍在浙江省范围内的人员。
二、招考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社会保险工作的人员。
2、年龄:30周岁以下(1977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计算机岗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网络工程、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及应用专业。
财务与会计岗位: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
5、专业问题由招考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2007年11 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地点:金华市人才交流中心(金华市政府南对面,丹溪路1195号二楼)。
   2、报名时携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籍证明、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等材料。
   3、报名时缴纳报名考务费 80元/人。
四、考试
考试采用百分制,分笔试(包括公共知识科目和专业知识科目)、面试。按公共知识科目成绩的30%、专业知识科目成绩的30%、面试成绩的40%计算总成绩。
1、笔试。报名人数多于录用人数的3倍进入笔试。公共知识考试范围为:一年内国内、国际重大时事,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2008年版);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计算机专业人员考试范围为软件开发及网络工程知识;财会专业人员考试范围为财务与会计知识。
2、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的3倍人员进行面试。
3、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核
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录用人数进行体检、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替补。体检、考核合格的在招考单位公示七个工作日周,无举报或经审核符合录用条件的,办理录用的有关手续。

联系人:  丁国标
联系电话:0579—82067190

金华市医疗社会保险处         金华市公费医疗办公室
二00七年十一月一日

 

消息来源/(2007-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