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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简章(市医保处)

□来自:(2008-04-02)  

  

招 聘 简 章

金华市医疗社会保险处因工作需要,招聘业务工作人员二名(编制外),具体事项如下:

一、   招聘条件:

1、常住金华市区,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2、熟悉电脑应用操作,电脑文字录入每分钟50字以上。

二、报名办法:报名时,请提供本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 报名地点:市医保处办公室(市宾虹路500号三楼)

四、报名时间:47——48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82067190

 

金华市医疗社会保险处

〇〇八年四月三日

 

 

消息来源/(2008-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