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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劳动事务代理公告

□来自:(2008-05-12)  

  

2008年度劳动事务代理公告

根据金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07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金市劳通[2008]22号)精神,目前在金华市就业局代理的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1540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087月至20096月缴纳标准:

1、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比例20%,全年3696元;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比例5%,全年924元。

(原在农行扣缴的人员不在我局服务范围)。

持有《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的代理人员,凭2008年年审有效《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到我局办理。

2、大额补充医疗保险80//年。

退休的人员上年度在我局缴纳的继续在我局办理,已转入医保处的按医保处规定办理(医保处联系电话:82067173)。

3、档案管理费5/月,持有《再就业优惠证》并已在缴费窗口登记备案过的人员,档案管理费全免。

5、代理费: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按5/年收取,退休人员免收;其他代理人员按9/年收取。

二、请代理人员2008620日前在中国银行存足相关费用待扣,7月份到银行划折核对,如有差错,务必在7月底前来我中心更正。

三、其他相关事项按《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办理;未签《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代理协议书》的人员,请持中国银行汪姜路分理处存折来我中心签订;未签订代理协议的,不办理代扣代缴手续。

四、电话号码有变动的(留手机)、要求高于缴费基数缴纳养老保险的、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在上年度的基础上有变动的、《再就业优惠证》未办理登记的代理人员,请在620日前书面申报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82366878  82366883 

地址:长山路181号(凤凰山公园旁)劳动力市场二楼4号窗口

 

金华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二〇〇八年五月六日

 

       2008年劳动事务代理缴费对照表
项目 不免档案费
全交人员
免档案费
全交人员
不免档案费
不交大额
免档案费
不交大额
不免档案费
只交医疗大额
免档案费只
交医疗大额
不免档案费
只交医疗额
免档案费
只交医疗额
只交大额
(退休人员)
养老保险 3696 3696 3696 3696          
医疗保险 924 924 924 924 924 924 924 924  
大额补充 80 80     80 80     80
档案管理费 60   60   60   60    
事务代理费 9 5 9 5 9 5 9 5  
   4769 4705 4689 4625 1073 1009 993 929 80
注: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根据个人上年度所购份数增加缴费额

 

 

消息来源/(2008-05-12)